本报讯 10月7日,副州长陈文发到兴仁县新龙场镇开展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督促调研时强调,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村级规划工作,全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形成有序化、规范化、产业化的新农村风貌。 按中央一号文件《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若干意见》精神,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我州“三农”工作,着眼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动互促,把“村级规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国家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州政府投入3千万元启动资金,在全州进行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预计2011年完成目标任务。陈文发副州长曾多次到兴仁开展调研工作,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将新龙场镇列为全州村级规划实施试点乡镇。
在新农场镇举行的村级规划会上,陈文发围绕实施村级规划的意义和原则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陈文发指出,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形成高效率、跨越式、又好又快的大发展趋势,必须全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的关键在于形成有序化、规范化、产业化的新农村风貌。规划后的自然村落,能降低水、电、路等建设成本,有效节约土地资源,实现农村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规划内容主要是村级人居建筑、社会事业、产业布局、生态保护等,规划时要遵循六项原则,一是要在现有总体规划上进行规划;二是要与乡镇的总体规划相结合;三是要与群众意见相结合;四是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五是要与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修编相结合;六是要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结合。规划要形成切实可行的保障机制,规划方案要由专家审查,达到科学决策后县人民政府才能进行审批,再由县级人大常委会通过从而形成法律程序。
陈文发强调,村“两委”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堡垒作用,增强干部群众的凝聚力,让广大老百姓知晓村级规划“倡导什么、取谛什么、引导什么”,规划中要与国土、环保等部门密切联系,全面排除地质灾害、环境污染等问题,确保规划任务全面完成。据悉,新农场镇此次村级规划共涉及9个村(居)委124个村民组,已完成招投标工作,12月底前可实现全部村级规划。
(罗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