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全省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获悉,《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明确,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2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500元。
《方案》表明,我省与中央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其中,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学校的资助标准,在国家规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将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一档特殊困难每生每年2500元,二档困难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500元。
中职学校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另外,《方案》明确,我省的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每年下达的奖励名额,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并与中央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国家每年下达的资助名额,每生每年资助5000元。
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方面,按照《方案》,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学生可以奖学金的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