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8日,记者从州中级法院获悉:一起在晴隆县城影响极大的当街杀人案已作出一审判决,该起杀人案的主犯胡立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月17日晚,胡立同好朋友张某(系本案共同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胡子建等到一陈姓朋友租房处给一方姓好朋友过生日,胡立便打电话给其女朋友,二人在通电话时因话不投机吵了起来,同道给朋友过生日的胡子建便向胡立说其女朋友与被害人李某有性关系,正在气头上的胡立通过胡子建拨通了被害人李某的手机,约李某第二天将事情讲清楚。当晚窝着气的胡立约张某等人找了被害人李某两次,均没找到,又打电话给李某,不巧电话打错了,因在气头上,胡立在打电话时便骂了对方,接电话的施某无顾被骂,想想不划算便发短信回骂了胡立,又气又恨的胡立将这笔账算在了被害人李某的身上,当晚,胡就同张某商量,第二天要打被害人李某一顿解心头之恨。
5月18日中午12点左右,胡立在家接到被害人李某相约到大灯脚的电话,即携带一把折叠式弹簧卡子刀从家中出来,走到晴隆县莲城镇东街遇上张某、胡子建,三人一起到灯塔旁边上党校的小路口遇到李某、龙冠华等人。胡立与李某二人进党校小路后,胡立便问李某与其女朋友的事,并叫李某打电话给女朋友道歉,李某认为没有的事,便没有答应向胡立女朋友道歉,胡立就用脚踢李某肚子一脚,二人即发生扭打,后被人拉开。胡立便拿出刀来,李某见状就往电影院方向跑,胡立、张某随后追赶李某到晴隆县茶叶公司门口,张某在跑动当中踢中李某一脚,将其踢倒在地,同时,胡立就冲过来也用脚踢李某,并用刀朝着李某乱杀,在此过程中李亦用刀杀着胡立腿部一刀,胡立被李某踢从身上翻过去,张某见李某爬起来又踢李某的屁股一脚,将李某踢倒在地上,胡立起来后,就用左脚踩在李某的胸口上,左手抓住李某持刀的右手,右手持刀对李某的左胸部、左腹部连杀三刀,同时,张某也用脚乱踢李某的身上,胡立又杀了李某的脚一刀,后二人逃离现场。胡立、张某跑到商贸小区楼上并将杀死李某的刀藏在楼上,后跑到张奎(另案)家躲藏,在准备外逃时被民警抓获。
经法医鉴定死者李某身上十刀系因锐器刺穿胸壁,损伤心肺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本案因是大白天发生的命案,在晴隆县城影响极坏,州中级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到案发地晴隆县城开庭,并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和相关人员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