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电 河北省总工会与河北省司法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河北省工会系统建立定向职工法律援助制度。这一制度将改变以往职工上门寻求援助的工作方式,要求职工法律援助人员与企业建立定向联系,为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
根据通知要求,各级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将根据本地企业分布、行业性质、劳动关系状况、职工需求等实际情况,结合援助人员的自身能力等因素,建立每个职工法律援助人员与一定数量的企业的联系制度,专门为所联系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通知要求,法律援助人员要定期到企业工会了解情况,要针对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采取普法与法律援助捆绑式工作法,向职工和企业经营者宣讲劳动法律知识,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回答职工咨询,为劳动经济权益受侵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积极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参与企业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项工作。
据了解,今年河北省各级工会组织将加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力争年内基本实现县、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全覆盖,并向乡(镇)、社区延伸。同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通过鼓励、支持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到职工法律援助队伍中,支持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工会干部和职工参加法律援助培训等措施,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的充实壮大提供必要的支持。